贵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189号)和全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梳理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南政办〔2017〕30号)文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全面梳理随机抽查事项。经全面梳理、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列入清单编制范围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县的机构等21个部门和2个单位(县地税局和气象局)的抽查事项清单已编制完成,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
一、全面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全面梳理,目前23个部门(单位)行使随机抽查事项233项,执法人员123名。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于7月底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全文公布随机抽查清单,并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严格按清单履职尽责。清单的主要内容包括: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频率、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县编办要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的公布给予及时指导。
二、严格执行抽查清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我县积极推进“放管服”相关工作,各领域改革有序推进,行政审批、营商环境、便民服务等方面都有了极大的改善。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各领域监管,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创业兴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清单中确定的事项,严格贯彻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抽查事项及相关内容。县政府办、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要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推动清单落地见效。
三、实行清单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实行编码号段管理,每个事项均为唯一编码。编码由县编办统一登记管理,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编码。清单公开后,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放管结合、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调整和权力事项的增减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完善。清单调整,要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由抽查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
2017年7月19日
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印发
财政局.xls
档案局.xls
地税局.xls
发展和改革局.xls
公安局.xls
贵南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xls
贵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ls
国土局清单.xls
环境保护和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xls
交通运输局.xls
教育局.xls
民政局.xls
农牧科技局.xls
人社局.xls
事业登记管理局.xls
水利局.xls
司法局.xls
卫计局.xls
住建局.xls
贵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局.xls
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xls
民族宗教事务局.xls
气象局.xls
统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