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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大力提倡与促进消费和谐
贵南县人民政府:http://www.lamab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8/7 10:41:58    
  去年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7年“年主题”——“消费和谐”。这一“年主题”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又反映了当前作为消费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心声,内涵丰富,切合时宜。
消费和谐(或和谐消费)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有13亿人口,人人都是消费者,这样庞大的消费群体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13亿人的衣食住行,事事离不开消费,任何一个消费环节或过程出了问题,其影响范围之广、之深都是显而易见的。可以说,人们的每一次消费,都在检验着我国的消费环境,都在考量着社会的和谐程度。同时,消费作为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不和谐状态也会影响社会安定与经济的发展,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负面影响。
当前,实现消费和谐,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最主要的有两个:一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二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
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是实现消费和谐的前提。消费环境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现时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影响着人们的消费信心和消费需求。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老百姓敢于消费、乐于消费,既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又是实现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物质文化产品的日益丰富,我国的消费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仍然是影响消费环境的重要因素。以事关消费者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领域来说,去年以来,从红心鸭蛋到福寿螺,从“欣弗”到“佰易”,由于产品或服务质量有问题而使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的事件频频发生。除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问题严重外,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虚假广告误导消费、网络消费处处陷阱、服务行业不够规范等种种消费领域中的问题也都使不少消费者心有余悸。因此,切实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仍是当前我们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经营者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素养,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争取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政府相关部门应及时制定、更新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标准,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可靠的保障。各级消协组织也应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开展消费教育和指导等方面做出更大努力。
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是实现消费和谐的保证。当前,在消费领域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消费理念,以奢侈豪华、大操大办为特征的铺张浪费型消费,以稀有动植物资源为对象的野蛮型消费等等都是这种消费理念的鲜明写照。这些消费理念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为此,要加强政府及相关社会组织在引导消费方面的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抑制各种不良消费,防止消费过度奢华、消费浪费资源、消费破坏环境现象的再次出现。要通过建设和谐消费文化,培养人们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既坚持传统消费美德,又接受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发展提供的健康消费资料和消费服务,不断提高自身情趣和素质,实现自身消费的科学、合理、适度。
无论良好消费环境的营造,还是健康文明消费理念的培育,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这也决定了实现消费和谐的目标非一年之功,需要社会各方面长期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