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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礼仪规范
贵南县人民政府:http://www.lamab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7/19 10:12:57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加速,我国各族人民包括广大基层公务员在内,都不断有机会参与各种形式的涉外活动,既有可能在国内接待外国客人,又有可能到国外去参观、访问、学习、旅游。

在各种涉外场合,我国的广大基层公务员仍须处处严于律己,并且对自己提出更高的标准与要求。这是因为在外国人眼里,我国的广大基层公务员尽管职位不同,但仍被视为政府的化身,民族的象征,国家的代表。

基层公务员参与涉外活动时,必须与世界各国的朋友们平等共处,和睦相待,互相尊重,并表现得举止有度,不卑不亢。这一切究竟做得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公务员对涉外礼仪规范了解得如何,遵守得如何。“有‘礼’走遍天下,无‘礼’寸步难行”这句老生常谈的话,假如就涉外场合而言,可谓毫不夸张。

涉外礼仪,主要是指我国基层公务员在涉外交往中所应遵守的国际惯例与交际规则。它的基本内容,主要与维护政府形象、民族形象与国家形象有关。

 

外事礼仪

在日常工作中,我国基层公务员时常会以其官方的身份参加涉外交往。所谓外事礼仪,指的就是我国基层公务员正式代表政府参与涉外交往时所须遵守的基本礼仪规范。倘若打一个较为形象一些的比方,外事礼仪实际上就是我国基层公务员在国际社会时必须遵守的国际“交通规则”。正因为如此,基层公务员对其只宜遵守,而不能去讲任何附加条件。

外事礼仪的基本内容有国际惯例、国格人格与外事纪律第三项,基层公务员对其中任何一项都不宜偏废。

 

一、依国际惯例

参与涉外活动中,有一些基本的国际惯例是基层公务员必须依照遵循的。基层公务员在涉外活动中遵守国际惯例,不仅是为了体现其自身的良好教养,而且也是为了使自己所参与的涉外活动得以顺利地进行。

作国际社会的交往通则,国际社会的交际惯例主要有下述几项须由基层公务员所认真掌握。

 

(一)热情有度

基层公务员直接同外国人进行交际应酬时,务必要做到热情有度,即对待对方既要表现得热情友好,又要具体把握好对待对方热情友好的具体分寸。切勿使自己对待对方的热情友好超出了对方所能接受的界限,进而令对方感到不快,甚至为对方平添了麻烦。

对基层公务员而言,涉外交往中所须把握好的热情有度之中的“度”,具体体现在下列三个不同的侧面。

1.关心有度。与中国人彼此之间所倡导的“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有别,外国人大都崇尚个性独立,以我为尊,绝对自由。因此,外国人一般都不希望外人对其过于关心,否则便会视之为碍手碍脚,多管闲事。

外国人所注重的关心有度之中的“度”,实际上就是其个人自由。一旦对对方的关心有碍其个人自由,即被视为“过度”之举。

2.批评有度。外国人大都讲究独善其身,反对外人干涉自己的私生活。加之各国习俗不同,对同一事物的判断便大相径庭,所以在涉外活动中没有必要对外国人的所作所为加以判断,并当面指出其对错。只要对方的所作所为不危及人身安全,不触犯法律,不有悖伦理道德,不有辱我方的国格人格,一般均可听其自便。

批评有度,简单地讲,就是不提倡对外国人“犯颜直谏”,亦即对其日常行为“不得纠正”。

3.交往有度。由其强调个人自由所决定,外国人大都认为“君子之交淡如水”,不惯于与交往对象走动过勤、过多。在涉及钱财之时,尤其讲究划清界限,即便家人、至交也概莫能外。这便是其所谓交往有度之中的“度”。

 

(二)尊重隐私

尊重隐私,实际是上述“热情有度”的顺理成章的推论。所谓尊重隐私,主要是提倡在国际交往中主动尊重每一位交往对象的个人隐私,不询问其个人秘密,不打探其不愿公开的私人事宜。目前,在国际社会里,尊重隐私与否,已被公认为一个人在待人接物方面有无个人教养的基本标志。在涉外交往中,尊重隐私实际上具体表现为人们在交谈中的下述“八不问”。

1.不问收入支出。收入与支出问题,实际上与个人的能力相关,并事关个人脸面。交谈时一旦涉及此点,便让交谈之人没有平等与尊严可言。

2.不问年龄大小。在国际社会里,人们普遍将本人的年龄视“核心机密”,并且讳言年老。西方的白领丽人们,特别讲究这一点。

3.不问恋爱婚姻。谈论婚恋问题,在国外不仅被视为无聊,而且还有可能被视为成心令人难堪,或是对交谈对象进行“性骚扰”。

4.不问身体健康。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与健康状况,均为其立足于社会的重要“资本”,所以轻易不会将其实情告之于人。

5.不问家庭住址。家庭被外国人看作私人领地,故此对外绝不公开。即便私宅电话的号码,也通常不会对外界公开。

6.不问个人经历。外国人主张“英雄莫问出处”,反之则往往会被看作居心不良,或少调失教。

7.不问信仰政见。在国际社会里,国与国、人与人之间都提倡“超意识形态合作”,所以对交往对象的信仰政见不应冒昧地打探。

8.不问所忙何事。“所忙何事”,在外国人心中绝对属于个人自由。向其询问此点,肯定会被视为“没话找话”。

 

(三)信守约定

在国际社会里,人们十分重视交往对象的信誉,讲究“言必信,行必果”。信守约定,就是与此相关的一条重要的国际惯例。它的含义是:人们在国际交往中,必须严肃而认真地遵守自己的所有正式承诺,说话必须算数,许诺必须兑现,约会必须如约而至。在一切与时间有关的约定中,必须一丝不苟。惟其如此,方能取信于人。信守约定,对基层公务员而言,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应予重视。

1.慎重许诺。在涉外交往中,基层公务员对外方人士所作出的所有正式承诺必须量力而行,慎之又慎,切勿信口开河,草率许诺,也不要使承诺大而化之,模棱两可。

2.严守约定。在国际社会中,信用就是形象,信用就是生命。既然“中国人历来说话都是算数的”,那么基层公务员在涉外交往中就一定要努力恪守约定,兑现承诺,如约而行。

 

(四)女士优先

女士优先,是国际社会尤其是西方国家里所通行的交际惯例之一。它是指在一切社会场合里,每一名有教养的成年男子都要积极主动地用实际行动去表示自己对妇女的尊敬之意,并应想方设法在具体行动上为妇女排忧解难。外国人普遍认为,一名男子如果不对“女士优先”身体力行,便是没有教养的粗汉莽夫。只有在某些东方国家里,“女士优先”才行不通。

在社交场合,“女士优先”主要应在下列方面得以表现。

1.尊重妇女。与妇女交谈时,一律要使用尊称。涉及具体内容时,谈话亦不应令在场的妇女难堪。排定礼仪序列时,应将妇女列在男子之前。

2.照顾妇女。在一切社交活动中,男子均应细心地照顾妇女:就座时,应请其选择上座;用餐时,应优先考虑其口味。

3.关心妇女。外出之际,男子要为女士携带重物。出入房间时,男子要为女士开门、关门。在女士面前,任何时候都不允许男子吸烟。

4.保护妇女。在一切艰难、危险的条件下,男子均应竭尽其全力保护妇女。通过危险路段时,男子应走在前列。在马路上行走时,男子则应行走于外侧。任何危险之事,男子均应主动承担。

 

二、重国格人格

基层公务员在参与涉外活动时,必须讲究自尊自爱,刻意维护自己的国格人格。惟其如此,才能做到不辱使命,才能受到外方人士真正的尊重。

在涉外活动中维护自己的国格人格,主要要求基层公务员注意下列两点。

 

(一)维护形象

参与涉外活动时,每一位基层公务员都必须特别关注其自身形象维护的问题。这是因为每一位基层公务员的个人形象,实际上既是我国政府形象与公务员队伍形象的代表,又同时有可能被外国人视为中华民族形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形象的代表。

特别应予指出的是,基层公务员参与涉外交往时应高度重视自己所留给外方人士的第一印象。因为第一印象的好坏直接与我方人员的形象相关,而且其一旦形成便往往难于改变。

在涉外活动中维护形象的过程中,基层公务员尤其需要注意兼顾下列两点。

1.维护自身形象。基层公务员在涉外活动中维护形象,首先要从维护好其自身形象着手。其一,仪表堂堂,落落大方。在涉外场合,基层公务员务必要注意修饰仪表,检点举止,使自己形象上乘,风度翩翩,无愧于炎黄子孙的称号。其二,廉洁奉公,训练有素。与外国人交往应酬时,基层公务员应得体地表现出自己良好的业务素养与高尚的职业道德,为人正直,为政清廉。其三,恪尽职守,遵法守纪。在公务性活动中,基层公务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遵法守纪,并且对自己要求从严,一丝不苟。

2.维护政府形象。作为我国政府的组成人员,基层公务员有责任、有义务自觉地在涉外交往中维护我国政府的形象。其一,不得非议政府的方针政策。维护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乃是我国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天职。若是与此背道而驰,是绝对不许可的。其二,不得对政府工作消极怠工。基层公务员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积极、主动、负责,而且必须提高办事效率,讲究工作实效。不允许对政府工作虚与委蛇,消极以对。其三,不得与政府行为直接抵触。对政府工作若有意见、建议,允许基层公务员向上级反映,并保留个人意见,但同时要求其行动上必须与政府保持一致,而绝不允许其自行其事,甚至在行动上与政府行为相抵触,相对立。

 

(二)不卑不亢

基层公务员在涉外交往中,应当有意识地表现得从容不迫,堂堂正正,既充满自信,讲究自尊,又善待他人,尊重对方。准确地讲,就是要求广大基层公务员在与外国人打交道时应表现得不卑不亢。

所谓不卑不亢,实际上就是要注意表现自然,待人真诚,既不畏惧自卑,低三下四,也不狂妄自大,嚣张放肆。基层公务员只有在涉外交往中表现得不卑不亢,才有可能使我方的国格人格真正得以维护。

具体而言,基层公务员在涉外交往中所须做到的不卑不亢,应主要表现为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1.尊重自己。在涉外交往中,基层公务员首先要以实际行动来尊重自己。即应以自尊、自爱、自信与自尊为基础,在外国人面前表现得豁达开朗,乐观坦诚,从容不迫,落落大方,理直气壮,气宇轩昂。既要谨慎,但又不拘谨;既要主动,但又不盲动;既要自我约束,但又不手足无措,畏首畏尾。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自立、自强,努力以本人的实际行动在外国人面前充分地展现“中华民族站立起来了”的精神风貌。

2.尊重他人。基层公务员在涉外交往中坚持自尊的同时,必须注意尊重他人,即尊重一切平等待我的外国友人。从本质上来说,尊重他人,实际上就是在尊重自己。不尊重他人,往往便难以真正做到尊重自己。在涉外交往中,尊重外国友人主要应当表现为以礼待人,平等待人,友善待人,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虚心学习对方的一切长处。要反对傲慢自大,盛气凌人,自以为是,目空一切,唯我独尊。

 

三、守外事纪律

参与涉外交往时,基层公务员一定要遵守有关的外事纪律。所谓外事纪律,主要是指我国涉外活动的参加者所必须遵守的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基本要求。

我国基层公务员所须遵守的外事纪律,具体又分为政治纪律与业务纪律。

 

(一)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我国基层公务员所须遵守的外事纪律的最为核心、最为关键的内容。在涉外活动中,基层公务员在纪律上不仅要对自己从严要求,而且一定要讲政治,时时处处不忘政治。

1.忠于祖国。基层公务员参与涉外活动时,一定要自觉做到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对祖国赤胆忠心,为维护国家利益与民族尊严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不讲不利于祖国与人民的话,不做不利于祖国与人民的事,永远对祖国与人民一心不二。这是对基层公务员最为起码的要求。

2.站稳立场。在涉外交往中,基层公务员必须坚持原则,站稳政治立场,警惕境外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的图谋,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与生活方式的侵蚀,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3.保守秘密。基层公务员在涉外交往中,必须坚持内外有别,防止无所禁忌,内事外扬。具体而言,就是要在思想上具有敌情观念与保密观念,在行动上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的一切保密法规,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泄露任何内部的情况。

4.服从组织。身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基层公务员在涉外活动中必须加强自己的组织观念,服从组织,依靠组织,在个人的思想上、行动上与组织保持一致。在一切重大的涉外问题上,必须服从组织的统一口径,不准自作主张,另搞一套。

 

(二)业务纪律

在业务性交往中,参与涉外活动的基层公务员也不得为所欲为,而是应当遵守相关的业务纪律。不遵守业务纪律,或者忽视在涉外交往中遵守业务纪律的必要性,往往会直接导致基层公务员的涉外业务交往的质量大打折扣。

1.协同对外。各国的正式对外交往均强调以大局为重,因此均实行高度集中。在此体制下,参与涉外交往的基层公务员应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国家、政府的全局利益,处处与其他同事协调配合,协同对外。

2.公私公明。参与涉外交往时,基层公务员应做到公私分明,勤俭节约。一方面,不允许基层公务员假公济私,借涉外交往营私牟利。另一方面,则要求基层公务员勤以补拙,俭以养德,勤俭办外事。

3.请示报告。外事活动事关重大。由于“外事无小事,事事是大事”,所以基层公务员必须明确外事工作授权有限,“事事须请事”。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公务员应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并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严格执行有关的请示、报告制度。

4.业精于勤。在涉外交往中,必须提倡基层公务员业精于勤。具体要求有:其一,提高责任心,树立认真负责精神。其二,培养钻研性,提倡勤奋好学精神。其三,发扬主动性,开拓创造精神。其四,坚定事业心,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其五,提高警惕性,防奸、防谍、防策反。

 

宗教礼仪

在国内外活动中,我国基层公务员或多或少都会与形形色色的宗教有所接触。因此,掌握一些基本的宗教礼仪非常必要。

所谓宗教礼仪,在此是指宗教信仰者为对其崇拜对象表示崇拜与恭敬所举行的各种例行的仪式、活动,以及与宗教密切相关的禁忌与讲究。世界上存在着多种宗教,自然也就存在着多种宗教礼仪。在社会生活里,宗教礼仪不仅是各种宗教之间相互区别的显著标志,而且也是各种宗教用以扩大宗教组织、培养宗教信仰的重要的常规性手段。

在学习宗教礼仪时,基层公务员最重要的是要端正对宗教的认识。此外,还应掌握一些最基本的宗教常识。

 

一、宗教的认识

在现代社会里,宗教是一种不容忽略的客观存在。马克思主义认为:它实际上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所出现的一种社会的、历史的现象。因此,基层公务员有必要对宗教在总体上有所认识。

 

(一)重视宗教

在实际工作与生活里,基层公务员应当对宗教问题给予一定程度的重视。下列三点,尤其应当给予重视。

1.宗教信仰者众多。在当今世界上,大约一共生活着50多亿人口,而各种宗教的信仰者在其中就占了1/2以上。在我国的总人口里,各种宗教的信仰者也占了1/10左右。仅此一点,就说明基层公务员对其必须重视。

2.宗教影响到习俗。在日常生活里,宗教与人们的风俗习惯相互影响。有学者认为:习俗本身就是退休的宗教,而宗教则又是固定化的习俗。在一定宗教具有巨大影响的国度里,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显著。

3.宗教作用到生活。宗教对人们的思想、文化、道德多有渗透,甚至直接作用到整个社会生活。例如,有的国家,有的民族,全国或全民信仰某种宗教,甚至将其确定为本国国教,或实行政教合一的制度。这样一来,宗教在该国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便无处不在,不容轻视。

 

(二)依法办事

不论是接触还是处理宗教问题,基层公务员都必须自觉地遵守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认真地依法办事。

1.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因此,在我国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2.坚持独立自主。我国宪法还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在涉外交往中,我国宗教界的方针是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坚决抵制外来势力的干涉,尤其不允许任何国外的宗教组织及其所控制的机构以任何形式在我国传教或进行宗教宣传。

3.规定活动范围。为不影响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国规定:在宗教场所及其教徒家中按宗教习惯所进行的一切正当的宗教活动,均由宗教组织或教徒个人自理,别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干预。但是,不允许宗教组织或教徒在宗教场所或教徒家中以外进行传教、布道活动。

4.制止非法活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又同时强调:“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对非法宗教活动必须制止,对邪教必须取缔。

5.注意自身身份。按规定,我国基层公务员在境外参加活动时,未经上级机关批准,或非经东道主安排、邀请,一般不应主动要求参加当地的宗教活动。即便参加可以参加的境外宗教活动时,也应以不触犯当地法律、不干涉所在国内政、不介入当地宗教纠纷,不损害我国的国家利益为前提。

 

(三)注意态度

凡涉及宗教问题或者与宗教界人士进行接触时,基层公务员有必要注意自身的态度,给予对方以必要的尊重。

1.尊重我方宗教信仰者。基层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往往被群众看作政府的化身。因此在接触国内的宗教信仰者时,基层公务员应对对方的个人信仰与宗教活动表现出应有的尊重。只要对方的所作所为没有违法犯禁,对其就不宜横加干扰,更不得擅自对其加以贬低、侮辱或歪曲,否则不仅不符合我国法律与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而且还有可能导致纠纷,引起事端。

2.尊重外国宗教信仰者。对宗教信仰者的尊重,应当在中国人与外国人面前一律平等。对外国人正当的宗教信仰,我国基层公务员不得制止、干涉或妄加非议。与外方人员接触时,倘若涉及宗教问题,不懂不要装懂。确有必要参加外方宗教活动时,一定要尊重对方有关讲究与禁忌,不要乱说、乱动、乱摹仿或对其指手划脚。

 

二、宗教的常识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基层公务员应具备一定的宗教常识。对于当前在世界上影响最大、分布最广、信仰者最多的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的基本情况,基层公务员要予以重点掌握。

 

(一)基督教常识

基督教,是目前全世界信仰人数最多的一种宗教。它的信徒约为10亿人,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5,分布于150多个国家之中。在西方各国,它的影响举足轻重。

1.基督教简况。基督教于公示1世纪出现于巴勒斯坦。相传,它的创始者为基督耶稣,并以上帝为崇拜对象。

基督教的主要经典是《圣经》,象征性标志是十字架,重要节日为圣诞节、复活节等。

在两千年的演化过程中,今日的基督教已分为天主教、东正教与新教三大流派。在具体教义、信条以及分布区域上,三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与基督教人士进行具体接触时,应充分注意到其不同流派的差异,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切切不可将其不同的流派混为一谈。

2.基督教礼仪。与基督教信仰者打交道时,不宜对其尊敬的上帝、圣母、基督以及其他圣徒、圣事说长道短,不宜任意使用其圣像与其宗教标志。对神职人员,一般不应表现不敬之意。

“666”在基督徒眼里代表魔鬼撒旦,“13”与“星期五”也被其视为不祥的数目,所有的基督徒都会对其敬而远之,因此不应有意令对方接触它们。

有些教派的基督徒有守斋之习。守斋时,他们绝对不食肉、不饮酒。在一般情况下,基督徒不食用蛇、鳝、鳅、鲶等无鳞无鳍的水生动物。

就餐之前,基督徒多进行祈祷。非基督徒虽然不必照此办理,但也不宜在其前面抢先而食。

在基督教的专项仪式上,讲究着装典雅,神态庄严,举止检点。服装“前卫”,神态失敬,举止随便者,均不受欢迎。

教堂为基督教的圣殿。它允许非基督徒进入参观,但禁止在其中打闹、喧哗,或者举止有碍其宗教活动。

 

(二)伊斯兰教常识

伊斯兰教,旧称回教,它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宗教之一。目前,它拥有7亿多信徒,主要分布于西亚、北非、中亚、南亚和东南亚等地区。在不少国家,伊斯兰教被定为国教。

1.伊斯兰教简况。伊斯兰教于公元7世纪创立于阿拉伯半岛。它的创立者为穆罕默德。伊斯兰教以安拉为真主,以穆罕默德为真主的使者。所有信仰伊斯兰教者均称为穆斯林,意即安拉旨意的“顺从者”。穆斯林之间,一般互称“兄弟”。

伊斯兰教的主要经典是《古兰经》。它的重要节日有宰牲节、开斋节等。圣城为麦加。

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是:“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真主使者。”此语亦称为“清真言”,通常要求穆斯林经常吟诵。

伊斯兰教的不同流派很多。与穆斯林打交道时,千万不要将其所属教派弄错。

2.伊斯兰教礼仪。伊斯兰教禁止偶像崇拜,故此不应将雕塑、画像、照片以及玩具娃娃赠给穆斯林,并不宜邀请其观看电影、电视、录像、vcd,也不得邀对方参加拍摄。

伊斯兰教禁止妇女外出参加社交活动。在外人面前,不允许妇女的着装暴露躯体,不允许男女共处。与穆斯林打交道时,一般不宜问侯女主人,不宜向其赠送礼物。女性基层公务员前往伊斯兰教国家时,衣着一定要入乡随俗,禁止袒胸、露臂、光脚、赤足。

在饮食方面,穆斯林讲究甚多。他们一般都忌食猪肉,忌饮酒,忌食动物血液,忌食自死之物,并且忌食一切未按教规宰杀之物。非清真的一切厨具、餐具、茶具,均不得盛放招待穆斯林的食物或饮料。

在伊斯兰教教历的每年9月,穆斯林均应斋戒一个月。斋月期间,从每日破晓直至日落,禁饮食,禁房事。在斋月期间,外人不宜打扰穆斯林。

穆斯林对个人卫生极其讲究。许多地方的穆斯林认为人的左手不洁,所以禁止以左手与人接触。

一名虔诚的穆斯林一般每天要作五次礼拜。在此期间,切勿干扰。清真寺为伊斯兰教的圣殿。进入清真寺后,衣着不宜暴露,不宜追逐、嬉戏或大喊大叫。

在穆斯林面前,绝对不允许对安拉、穆罕默德信口评论,不允许非议伊斯兰教及其教义,不允许对阿訇无礼。

 

(三)佛教常识

作为一种最古老的世界性宗教,佛教在今天仍有一定的影响。它的信徒约有3亿多人,目前主要流行于东亚、南亚、东南亚一带。在我国历史上,佛教曾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1.佛教简况。佛教相传在公元前6世纪由释迦牟尼创立于今日尼泊尔南部的蓝毗尼。释迦牟尼本名为悉达多·乔答摩,人称为佛祖。

由于历史悠久,流派众多,今日佛教的纪典已不可胜数。它的象征性标志是“”,重要节日有佛诞节、成道节等。

佛教的基本教理有“四谤”、“五蕴”、十二因缘等,主张依经、律、论三藏,修持戒、定、慧三学,以断除烦恼而成佛为最终目的。

2.佛教礼仪。佛门弟子及其居所的具体称呼有别。凡出家者,男称炎僧,女称为尼,合称为僧尼。凡不出家者,则一律称为居士。僧之居所称为“寺”,尼之居所称为“庵”,有时统称二者为寺庙。对所有出家者,一律禁止称呼其原有的姓名。故民间有“僧不言名,道不言寿”之说。

普通的佛教信待为了“广种福田”,通常应向寺庙、僧尼或别人主动赠送财物,此举叫作“布施”。

佛教的基本礼节为合十礼,基本的礼颂用语是“佛祖保佑”。佛教信徒拜佛时,则讲究行顶礼,即所谓“五体投地”。

对于佛祖、佛像、寺庙以及僧尼,佛教均要求其信徒毕恭毕敬。非信徒对其不得非议。不准攀登、侮辱佛像。不准触摸、辱骂僧尼,不得与僧尼“平起平坐”。进入寺庙时,宜慢步轻声,不乱动,不乱讲,不乱路,不拍照。

当正当的佛教仪式进行时,不应对其任意阻挠或者蓄意加以扰乱。

我国的佛教各流派多属于“北传佛教”。它的关健性讲究有二:其一,信徒应守“五戒”。即规定其信徒不杀生,不盗窃,不邪淫,不饮酒,不妄语。其二,饮食上忌食“五荤”。即禁止其信徒食用葱、蒜、韭菜、兴渠等五种气味刺鼻的菜疏。有些教派,还规定其僧尼应“过午不食”。

 

国旗礼仪

国旗,是一种最为最常见的国家标志和象征。它通常指的是一种经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一定正式规格与式样的旗帜,用以在正式场所内进行悬挂。目前,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拥有正式颁布的国旗。

在正式活动中,人们往往通过升挂本国国旗,来表达自己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以及对祖国的无比热爱。在涉外交往中,恰如其分地升挂本国国旗或外国国旗,不仅有助于维护本国的尊严与荣誉,而且还通常有助于对外国表示应有的尊重与友好。

出于维护国旗的崇高地位的目的,各国对升挂本国或外国的国旗大都自有一套通行的做法,并且逐渐形成了一些有关国旗使用的惯例,这就是所谓国旗礼仪。基层公务员在面对或者使用国旗时,必须对国旗礼仪严格地加以遵守。

 

一、国旗的升挂

在正式场合升挂本国国旗,不仅是一种国际惯例,而且也是人们向祖国致敬的一种方式。升挂国旗的基本礼仪,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基本规定

各国对本国国旗的制作、使用以及升挂,一般都有明确的规定,有的国家还特意以立法形式正式加以颁布。对于有关我国国旗的一切规定,基层公务员均应加以遵守。

1.标准的国旗。作为国家的标志与象征,各国国旗大都具有标准的固定式样。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依照权威部门的解释,在五星红旗上,旗面的红色象征着革命。旗上的五颗黄色的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则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

根据规定,我国国旗的形状、颜色应两面相同,旗上五星两面相对。旗面应为长方形,其长与高为3与2之比。旗杆套为白色。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我国国旗的通用尺寸应为以下五种:其一,长288厘米,高192厘米;其二,长240厘米,高160厘米;其三,长192厘米,高128厘米;其四,长144厘米,高96厘米;其五,长96厘米,高64厘米。

2.国旗的维护。每一名代表政府执行公务的基层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均应自觉维护我国国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正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其一,基层公务员必须明确,我国国旗及其图案至高无上。根据惯例:悬挂国旗,应以正面面向观众,不准随便将其交叉悬挂、竖挂或反挂,更不得倒挂。有必要竖挂国旗或使用其反面时,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室外升挂国旗时,通常不宜令其角及地面,尤其是不得将其直接弃置于地面之上。遇有恶劣天气时,可以不升挂国旗,夜间通常不在室外升挂国旗。倘若必须如此,则必须将其置于灯光照射之下。

在任何情况下,我国“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其二,通常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我国国旗,均属违法行为,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升挂要求

对于升挂我国国旗的地点与时间,我国国旗法均有十分具体、详尽的要求,基层公务员对升挂我国国旗的有关要求必须认真遵守。

1.升挂国旗的时间。升挂我国国旗,一般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国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我国国旗。

凡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我国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不以春节为传统节日的少数民族地区,春节是否升挂国旗,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在其成立纪念日和主要传统民族节日,可以升挂国旗。

2.升挂国旗的地点、机构。我国国旗法规定,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其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其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其三,外交部;其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我国国旗法还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其工作日升挂国旗。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如与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不在同一建筑物办公,可在其工作日升挂国旗。我国驻外使领馆以及其他常驻外交代表机构,我国在外国的投资企业,我国旅居外国的公民,则应根据其所在国的规定或习惯升挂我国国旗。我国国家领导人和各种代表团出国访问或者参加各种国际会议时,亦应如此。

我国的各类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三)升挂方式

升挂国旗时,有一些规范性的做法,是基层公务员必须认真遵守的。

1.升旗的做法。在直立的旗杆上升挂国旗时,应当将其徐徐升起。升挂国旗时,一定要将其升至杆顶。在同一旗杆上,不得升挂两面国旗。将一面国旗与另外一面其他旗帜升挂于同一旗杆上,亦为不妥。

需同时升挂国旗与其他旗帜,或者同时升挂我国国旗与外国国旗时,通常应当首先升挂我国国旗。

2.降旗的做法。降下国旗时,应将其缓缓降下。不允许降旗时令国旗直接落地。

需同时降下国旗与其他旗帜,或者同时降下我国国旗与外国国旗时,一般应当首先降下我国国旗。

3.下半旗惯例。按照国际惯例,下半旗,即将国旗降下一半的做法,意在向某些人士致哀。因此,平时不得随意下半旗。在有些国家,有以在国旗上方加挂黑纱代替下半旗的致哀方法,但在我国不允许在国旗上方挂任何物品。

我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逝世时,应下半旗致哀。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下半旗致哀。

我国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依法应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下半旗的正规方法是:应当首先将国旗升至旗杆杆顶,然后将其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将其降下时,亦应首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将其降下。

 

二、升旗的仪式

在实际工作与生活中,基层公务员时常有可能参加升旗仪式。所谓升旗仪式,一般指的是在正式场合里以一系列的规范化程序郑重其事地升挂本国国旗的整个动作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专门规定:“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按国际惯例,我国驻外使领馆及外交代表机构,在其开馆时,应举行升旗仪工。基层公务员出于对国旗尊重的考虑,对升旗仪式务必要慎重对待。

 

(一)仪式操作

负责具体操作升旗仪式时,基层公务员对有关基本程序与主要环节,必须一清二楚,并认真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

1.升旗的程序。举行正式的升旗仪式时,通常应包括以下五项基本程序。

其一,全场肃立。

其二,宣布仪式正式开始。

其三,出旗。出旗,是指国旗正式出场。出旗应由专人负责,其负责操作者通常由1名旗手和双数的护旗手组成,出旗时,通常为旗手居中,护旗手在其身后分列两侧随行,大家一起齐步走向旗杆。

其四,正式升挂国旗。升旗者可以是旗手,亦可由事先正式指定的各界代表担任。

其五,奏国歌或唱国歌。升旗时,若演奏国歌,宜与升旗同步进行,一般讲究旗升乐起,旗停乐止。若演唱国歌,则也可以升旗之后进行。

2.降旗的要求。作为升旗仪式最重要的后续环节之一,降旗必须为基层公务员所重视。此处的降旗,特指降下升旗仪式中所升挂的国旗。做好此点,升旗仪式才谈得上有始有终。正式的降旗活动,往往称为降旗仪式。

一般而言,降旗的具体形式不限,并非需要组织专门仪式,但仍须由训练有素的旗手、护旗手负责操作。届时,所有在场者均应肃立。无论有无他人在场,降旗时其具体操作者均应态度认真,对国旗毕恭毕敬。降旗完毕,旗手、护旗手应手捧国旗,列队齐步退场,然后将其交由专人保管,切不可将其乱折、乱叠、乱揉、乱拿、乱塞、乱放。

 

(二)临场表现

出席升旗仪式时,所有基层公务员均应有意识地对个人表现严加约束。以下三点,尤应重视。

1.肃立致敬。我国国旗法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因此,当国旗升降之时,任何在场者均应停止走动、交谈,并且停下手中的一切事情,然后面向国旗立正,并向其行注目礼。戴帽者通常应届时脱下自己的帽子,唯有身着制服者可例外。

2.神态庄严。参加升旗仪式时,每一名基层公务员均应以自己庄重、严肃的态度与表情,来认真表达对国旗的敬意。此时此刻,绝对不应当态度漠然,或者嘻皮笑脸。

3.保持安静。在升旗的仪式上,基层公务员应自觉保持绝对安静。不许在此过程中交头接耳,打打闹闹,更不许接打移动电话,或者令自己的寻呼机鸣叫不止。

 

三、国旗的排序

基层公务员在实际工作中接触或使用国旗时,往往全面对其具体排序问题。在正式场合,这一问题通常被视为最敏感、最关键的一个国旗礼仪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国旗排序指的是我国国放与其他旗帜或外国国旗同时升挂时的具体顺序的排列,具体而言,它应被分为中国国旗与其他旗帜的排序,中国国旗与外国国旗的排序这两个具体问题。

 

(一)国内排序

国旗与其他旗帜排序,具体是指国旗与其他组织、单位的专用旗帜或彩旗同时升挂时的顺序排列。在国内活动中,此种情景时有所见。我国国旗法专门规定,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在一般情况下,我国国旗与其他旗帜的排序具体有下列三种常见的情况。

1.前后排列。当我国国旗与其他旗帜呈前后列队状态进行排列时,一般必须使我国国旗排于前列。

2.并排排列。国旗与其他旗帜并排升挂,存在两种具体情况:

其一,一面国旗与另外一面其他旗帜并列。其标准做法,是应使国旗位居右侧(见图三十四)。

 

图二十九 我国国旗与另一旗帜并排升挂位次

其二,一面国旗与另外多面其他旗帜并列。在此情况下,通常必须令国旗居于中心的位置(见图三十)。

 

图三十 我国国旗与多面其他旗帜并列升挂位次

3.高低排列。国旗与其他旗帜呈高低不同状态排列时,按惯例应当使国旗处于较高的位置(见图三十一)。

 

图三十一 我国国旗在有高低之别时与其他旗帜并排升挂位次

 

(二)涉外排序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我国境内有可能升挂外国国旗。因此,客观上便出现了中外国旗的排序问题。具体处理这一问题时,基层公务员一定要遵守有关的国际惯例与外交部的明文规定。

1.升挂外国国旗的规定。只有在下述情况下,外国国旗才有可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升挂使用。

其一,外国驻我国的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寓邸与乘用的交通工具。

其二,外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副首脑、议长、副议长、外交部长、国防部长、总司令或总参谋长,率领政府代表团的正部长,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派遣的特使,以其公职身份正式来华访问之际所举行的重要活动。

其三,国际条约和重要协定的签字仪式。

其四,国际会议,文化、体育活动,展览会,博览会等的举行场所。

其五,民间团体所举行的双边和多边交往中的重大庆祝活动。

其六,外国政府经援项目以及大型三资企业的重要仪式,重大庆祝活动。

其七,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其他的常驻中国机构。

此外,在一般情况下,只有与我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的国旗,方能在我国境内的室外或公共场所按规定升挂。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升挂未建交国国旗,须事先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批准。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升挂伪“中华民国”的旗帜。

2.升挂外国国旗的限制。为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外国国旗即使在我国境内合法升挂,也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其一,在我国升挂的外国国旗,必须规格标准,国案正确,色彩鲜艳,完好无损,为正确而合法的外国国旗。

其二,除外国驻华的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之外,在我国境内凡升挂外国国旗时,一律应同时升挂中国国旗。

其三,在中国境内,凡同时升挂多国国旗时,必须同时升挂中国国旗。

其四,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平日不得在室外和公共场所升挂国籍国国旗。唯有其国籍国国庆日可以例外,但届时必须同时升挂中国国旗。

其五,在中国境内,中国国旗与多国国旗并列升挂时,中国国旗应处于荣誉地位。外国驻华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民在同时升挂中国和外国国旗时,必须将中国国旗置于上首或中心位置。外商投资企业同时升挂中国国旗和企业旗时,必须把中国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其六,中国国旗与外国国旗并挂时,各国国旗均应按本国规定的比例制作,尽量做到其面积大体相等。

其七,多国国旗并列升挂时,旗杆高度应该统一。在同一旗杆上,不能升挂两国的国旗。

3.中外国旗并列时的排序。中国国旗与外国国旗并列时的排序,主要分为双边排列与多边排列这两种具体情况。

其一,双边排列。我国规定:在中国境内举行双边活动需要悬挂中外国旗时,凡中方所主办的活动,外国国旗应置于上首;凡外方所主办的活动,则中方国旗应置于上首。以下,以中方主办活动为例,说明三种常用的排列方式。

一是并列升挂,中外两国国旗不论是在地上升挂,还是在墙上悬挂,皆应以国旗自身面向为准,以右侧为上位(见图三十二、图三十三)。

 

图三十二 在墙壁上并列悬挂中外两国国旗

 

图三十三 在地面上并列升挂中外两国国旗

二是交叉悬挂。在正式场合,保外两国国旗既可以交叉摆放于桌面上,又可以悬空交叉升挂。此时,仍应以国旗自身面向为准,以右侧为上位(见图三十四、图三十五)。

 

图三十四 在桌面之上交叉摆放中外两国国旗

 

图三十五 悬空交叉悬挂中外两国国旗

三是竖式悬挂。有时,中外两国国旗还可以进行竖式悬挂。此刻,也应以国旗自身面向为准,以右侧为上位。竖挂中外两国国旗又有两种具体方式,即或二者皆以正面朝外,或以客方国旗反面朝外而以主方国旗正面朝外(见图三十六)。应当指出:某些国家的国旗因图案、文字等原因,既不能竖挂,也不能反挂。有的国家则规定,其国旗若竖挂需另外制旗。

其二,多边排列。当中国国旗在中国境内与其他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旗并列升挂时,按规定应使我国国旗处于以下荣誉位置:一是一列并排时,以旗面面向观念为准,中国国旗应处于最右方。二是单行排列时,中国国旗应处于最前面。三是弧形或从中间往两旁排列时,中国国旗应处于中心。四是圆形排列时,中国国旗应处于主席台(或主入口)对面的中心位置。

 

图三十六 以竖式悬挂中外两国国旗

 

国徽礼仪

世界上的各个主权国家,一般均拥有正式颁布使用的本国国徽。所谓国徽,是指在正式场合代表本国的式样图案标准专用的徽记。如同国旗、国歌一样,国徽也是一国最为重要的标志之一,并将其广泛地使用于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因此,我国的基层公务员不但要尊重、爱护本国国徽,而且在涉外交往中还必须依照相互尊重的国际惯例,对交往对象所在国家的国徽表示同样的尊重。参加正式的官方活动时,对此尤其不应疏忽大意。

基层公务员若要真正做到尊重、爱护国徽,就必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有关的国徽礼仪。国徽礼仪,通常是指人们在制作、使用、维护国徽时必须严格恪守的种种成规与戒条。为了体现国徽的神圣与尊严,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均以正式立法的形式对本国国徽礼仪特意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例如,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就是根据我国宪法于1991年3月2日制定,并于199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

鉴于不同国家的国徽礼仪往往不尽相同,所以我国的基层公务员不仅要学习、遵守本国的国徽礼仪,同时还应对外国的国徽礼仪有所了解,以求知己知彼。对于涉外交往中有关国徽的国际惯例,尤须加以掌握。

一般而言,学习、遵守国徽礼仪,主要应重视下述两大问题。

 

一、国徽的使用

使用国徽时,其一定之规是每一名基层公务员所必须遵守的。这一方面的具体问题主要涉及国徽的制作、国徽的悬挂、国徽的他用等。

 

(一)国徽制作

各国为了维护本国国徽的尊严,均对其具体制作做出了许多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它们都是国徽礼仪中十分重要的基本内容。

制作国徽时,通常应由国家指定的企业统一负责,并应特别关注如下四点。

1.国徽的图案。各国国徽的图案,均经过精心的设计。其主体图案,一般均由国家正式规定。例如,美国国徽的主体图案是一只白头雕,加拿大国徽的主体图案是枫叶,墨西哥国徽的主体图案则是其国鸟雄鹰与国花仙人掌。

我国的国徽图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2.国徽的形状。为统一规格,国徽的具体形状必须有所规定。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1950年9月20日所须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我国国徽的具体形状应为:两把麦稻组成正圆形的环。齿轮案在下方麦稻秆的交叉点上。

3.国徽的尺寸。对于通用的国徽的尺寸,我国国徽法有着明文规定。即其直径的通用尺寸分100厘米、80厘米、60厘米等三种。在特定场所需要悬挂非通用尺寸国徽的,应报经我国国务院办公厅批准。

4.国徽的色彩。我国正式规定:“国徽之涂色为金红二色:麦稻、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色,圆环内之底子及垂绶为红色;红为正红(同于国旗),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

 

(二)国徽悬挂

在一般情况下,各国国徽均主要用于悬挂。按国际惯例,我国国境之内通常不得悬挂外国国徽,而只能悬挂我国国徽。

1.悬挂国徽的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四条规定,下列机构应悬挂国徽;其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三,中央军事委员会;其四,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其五,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其六,外交部;其七,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此外,乡、民旗乡、镇、人民政府也可悬挂国微。

2.悬挂国徽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应悬挂国徽:其一,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其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其三,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厅;其四,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

3.悬挂国徽的办法。我国对悬挂国徽的具体办法也有规定。机关悬挂国徽时,通常应将其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场所悬挂国徽时,也要将其悬挂于室内外的正墙正中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用于悬挂的国徽直接置于地面。

 

(三)其他用途

除制作成徽记用于悬挂之外,国徽的图案还可用于国家规定使用的印章、文书、出版物、火漆印、界碑及专用服装上。

1.用于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下列机构的印章应刻有我国国徽:其一,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其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务院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其他机构;其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法院、专门检察字;其四,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其五,外交部办公厅和有关业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的外事司(局),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外事办公室,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府的外事办公室;其六,国家驻外使馆和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其七,国家办理签证的机关和签发出入境证件的机关。

2.用于文书、出版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下列文书、出版物应印有我国国徽图案:其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国务院颁发的荣誉证书、任命书、外交文书;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和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和副总理及国务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外交部部长与副部长、国家和政府的特使、驻外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的馆长以职务名义对外使用的信封、信笺、请柬、贺卡、赠礼卡以及外交文书等;其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的封面;其四,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其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驻外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所使用的外交文书、信笺和信封;其六,以国家、政府或政府部门名义所缔结的条约的批准书、核准书、接受书、加入书、文件夹的封面;其七,我国正式颁发的护照签证及其他发给外籍人员的正式证件;其八,外交信使、领事信使的有关证件;其九,驻外使领馆颁发的船舶国籍临时证书。

3.用于火漆印。以国家、政府或政府部门名义缔结的条约、协定,可加封刻有国徽的火漆印。

4.用于界碑。在边境重镇及边境重要交通干线等地树立的界碑上可使用国徽图案。

5.用于服装。中国体育代表团、队参加国际体育比赛时,时身着带有国徽图案的服装。某些部门的制服,也可使用国徽。

 

二、国徽的规定

在执行公务活动时,基层公务员对有关我国国徽及外国国徽具体使用的一系列规定,不但要认真了解,而且必须认真遵守。

 

(一)尊重国徽

具体涉及到我国国徽与外国国徽的使用问题时,基层公务员首先必须尊重国徽。这里尤为重要的是,不允许滥用国徽、错用国徽,不要对国徽乱作解释。

1.不滥用国徽。为了维护我国国徽的尊严,基层公务员不得随意滥用我国国徽及其图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规定,我国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下列四种情况:其一,商标、广告;其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其三,私人庆祝活动;其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图案的其他场合。

为了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陈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外,不允许任何外国组织或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悬挂外国国徽,或随便使用外国国徽的图案。

2.不错用国徽。在具体使用国微及其图案时,要谨防出现差错,做到正确无误,也是对国徽应有尊重。基层公务员在实际工作中特别应防止出现下述四种错用国徽的情况:其一,将其他徽记或图案错认为国徽或其图案;其二,将国徽或其图案错认作其他徽记或图案;其三,使用国徽及其图案时出现颠倒、歪斜、不清或重叠;其四,使用残缺、变形、褪色或存在其他不规范情况的国徽或其图案。

3.不乱作解释。各国对本国国徽均有口径统一的正规化解释,不允许基层公务员对我国国徽或外国国徽乱作解释。根据规定:我国国徽“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段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二)爱护国徽

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其层公务员必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爱护我国国徽。即便就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公民的身份而言,基层公务员也应当对我国国徽自觉地加以爱护。

1.珍惜国徽。基层公务员在具体使用或接触我国国徽及其图案时,必须对其发自内心地表示珍惜。在交谈中涉及国徽及其图案时,不允许对其失敬,尤其不得对其出言不逊。

在具体使用国徽及其图案时,要努力保持其完好、清洁,不允许对其拍拍打打、乱扔乱放。

负责悬挂、摆放国徽及其图案时,应毕恭毕敬,小心谨慎,不允许马马虎虎,毛手毛脚。

加盖刻有国徽的印章时,应认认真真,将其加盖于规定之处,不允许将其盖得歪斜不清。

接触印有国徽图案的文书、出版物时,不准对其乱撕、乱丢、乱写、乱画,或将其乱用。穿着带有国徽图案的服装时,必须令其干净而端正。

2.保护国徽。基层公务员在日常性工作与生活中,还须有意识地保护我国国徽及其图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基层公务员侮辱我国国徽及其图案。

目前,侮辱国徽在我国已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参与涉外活动时,我国基层公务员均不得以个人言行有意无意地对外国国徽及其图案加以侮辱。任何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外国国徽及其图案的行为,不仅会直接破坏中外双方之间的交往,而且往往还会严重损害两国政府之间的官方关系。

 

国歌礼仪

国歌,一般是指被某一国家正式确定并对外公布的用以代表本国的歌曲。因此,国哥与国旗、国徽一样,向来都被视为一个国家所拥有的最主要的标志与象征。每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位公民都应当义不容辞地热爱本国国歌,尊重本国国歌,并且自觉地维护其尊严。

不仅如此,在涉外活动中,本着相互尊重与平等的原则,基层公务员还须有意识地对其交往对象所在国的国歌表示应有的尊重。尊重对方的国歌,实际上就是尊重对方所代表的国家。

国歌礼仪,通常指的是对国歌表示尊重的一系列规范性做法与国际惯例。鉴于国歌在国内外交往中都发挥着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基层公务员有必要对国歌礼仪全面加以掌握。

 

一、国歌的奏唱

作为歌曲,国歌或用于演奏,或用于演唱。在演奏或者演唱国歌之际,基层公务员必须认认真真,规规矩矩,千万不可马虎大意。

 

(一)熟悉国歌

无论是演奏还是演唱国歌,都必须以对国歌的熟悉了解为前提,离开了这一基本前提,往往难以确保奏唱国歌时的正确无误。

1.了解本国国歌。作为一国政府的工作人员,不论自己的具体职务级别是高是低,都必须首先了解本国国歌。要真正对本国国歌了解得一清二楚,既记准它的每一句歌词,又记清它每一个音符。

必须指出的是:了解本国国歌,不仅是对于基层公务员的一种职业要求与岗位要求,而且也是每一位基层公务员所应有的爱国的表现。

我国现行的正式国歌,是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它是在1982年12月14日由我国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所决定的。在此之前,《义勇军进行曲》曾是我国的“代国歌”,并曾经发生过一些变化。

2.了解外国国歌。在涉外活动中,基层公务员应当尽可能地对其交往对象所在国家的国歌具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减少不必要的困扰与麻烦,又可以更为充分地、更加合乎礼仪地对对方表示我方的友好与善意。

如同我国一样,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对于本国国歌都有明确规定。

在一般情况下,许多国家的国歌一经制定,便未曾发生过任何变化。但是,也有一些国家由于政治发生变动,或者发生了这样或那样的变化,从而使本国国歌随之发生了变化,或者出现了不同的版本。

由于某种原因,有的国家尚无正式国歌,或者仅拥有代国歌、准国歌。

在世界上,有一些国家同时拥有两首国歌。此外,还有一些国家共同使用一首相同的国歌。

各国国歌通常都有曲有词,然而也有少数国家的国歌仅仅有曲而无词。

根据常规,各国国歌均采用庄重、雄浑的进行曲曲调,可是其具体长度往往有所不同。有个别国家国歌的乐曲极短,因此在升挂其国旗时,须将其反复加以演奏。

 

(二)奏唱国歌

在正式场合演奏或演唱国歌时,在场人员须全体肃立,庄重、严肃。

1.国歌的演奏。各国国歌的演奏,均有其一定之规可循。国歌通常只适合在正式的场合或规定的场合进行演奏。不宜随意而为。

在正式场合,国歌的演奏者既要熟悉国歌,又要具备一定的演奏技巧。演奏国歌时,不允许有人滥竽充数,不允许出现人为的失误。

各国对本国国歌的曲调与配器一般都有不少严格的规定,我国也不例外。因此,基层公务员在正式演奏国歌时,不允许擅自改动其正规的曲调,不允许为其重新配乐,更不得以不严肃的方式对其演奏。

依据国际惯例,我国奉行欢迎正式到访的国宾的仪式时,应先后演奏中外两国国歌。其标准的先后顺序,是首先演奏来宾所在国的国歌,然后再演奏我国国歌。

2.国歌的演唱。就一般状况而论,各国国歌只适合在本国境内演唱,而且只适合在正式场合演唱。基层公务员对此点应当谨记。

在具体演唱国歌时,基层公务员必须注意到下列三点:

其一,全体肃立。除身体欠佳者之外,在公共场所里正式演唱国歌时,任何人都不得或坐或卧,而不起身站立。

其二,态度认真。演唱国歌时,每一个人都必须认真对待,确保演唱的正确。众人齐唱国歌时,还必须力求节奏适当,与大家保持一致。不允许演唱国歌时丢三落四,自由发挥,更改歌词。不允许发声怪声怪调,含糊不清,或者有意拖控。

其三,放声歌唱。演唱国歌时,一般均应放声高唱。不要闭口不唱,低声哼唱,或者吐字发声时不清晰、不大方、不准确。演唱我国国歌时,不应任意使用外语或土语、俗语。

 

二、国歌的尊严

接触国歌时,人们往往会感觉到它的尊严无所不在。具体而言,国歌的尊严不仅体现在国歌的自身,而且还体现于其演奏、演唱的整个过程之中。

身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基层公务员有必要自觉地以自身的行动维护我国国歌的尊严。具体而言,是要做到慎用国歌与尊重国歌。

 

(一)慎用国歌

为了确保本国国歌的尊严不受人为的侵害,各国对本国国歌演奏、演唱的具体场合一般都有不同程度的规定。

在一般情况下,按照国际惯例,任何非正式场合,特别是娱乐场合或其他不够严肃正规的场合,均不得演奏、演唱国歌。例如,我国规定,在商业活动、舞会联谊活动以及婚丧庆悼活动之中,一律不准演奏或演唱国歌。

在我国,目前对于演奏演唱国歌或外国国歌的具体场合,又有不尽相同的规定。

1.适用我国国歌的场合。在一般情况下,在一个主权国家的管辖范围之内,只准许演奏或都演唱本国国歌。在我国,规定可以正式演奏或演唱国歌的场合大致包括下列几种:

其一,举行正规的升挂我国国旗的仪式时。

其二,举行隆重的庆典活动时。

其三,举行大型政治性集会时。

其四,举行重大的外交活动时。

其五,举行大型体育运动会或进行重要体育比赛时。

其六,举行特殊的维护国家尊严与荣誉的活动时。

2.适用外国国歌的场合。根据国际惯例与我国有关规定,其他任何国家的国歌均不得在我国境内随意演奏或者演唱。仅有以下四种情况方才属于例外:

其一,举行正式的官方外交活动时。

其二,举行重要的国际会议时。

其三,举行形式严肃的文艺演出时。

其四,举行国际性体育运动会或国际性体育比赛时。

应当指出的是,当我国基层公务员因公或因私出国活动时,必须自觉地入国问禁,入乡随俗,入门问讳,严格地遵守所在国有关演奏或演唱国歌的一切正式规定,切莫自以为是,随意而为。

 

(二)尊重国歌

在任何时候,基层公务员均应主动维护我国国歌,并对其表示应有的尊重。在涉外活动中,则还须对外国国歌表示同样的尊重。

1.尊重我国国歌。尊重我国国歌,是对基层公务员所提出的起码要求。在实际行动上,基层公务员必须时时注意对我国国歌表示应有的尊重。

当国歌演奏或演唱之际,不允许走动、嬉笑打闹、交头接耳,或接打移动电话。不允许鼓掌、击节、吼叫、蹦跳或者手舞足蹈、摇头晃脑。

在场的任何基层公务员均应向国歌肃立致敬。其具体做法是:起身端立,目视前方,双手下垂,神态庄严,聚精会神。不允许稍息、端臂、弯腰、垂首或者瞻前顾后、东张西望。除身着制服者之外,一律应当脱帽,并摘下太阳镜。若升国旗与奏国歌同步进行,当国歌演奏时,应目视徐徐上升的国旗,向其行注目礼。按惯例,身着制服的公安干警应向国旗行举手礼。

一般而言,演奏国歌时,应同时默唱或放声高唱国歌。

2.尊重外国国歌。在涉外交往中,各国的国歌均神圣不可侵犯。基层公务员对别国表示尊重的最好办法,就是对别国的国歌表示尊重。而有意或无意地对别国国歌表现出不恭不敬,通常都会被理解为对对方的失敬,或者是对对方的蓄意冒犯和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