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3.73万元,比 2017 年增加240.02万元,主要是(工资的增长)。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27万元。
二、关于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3.73万元,比 2017 年增加240.02万元,主要是(工资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86万元,占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万元,占6.7%,城乡社区支出56.4万元,占7.1%住房保障支出46.27万元,占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款2018 年预算数为637.86万元,比 2017 年增加169.35万元,增长26.5%,主要是(工资的增长)。
<!--[if !supportLists]-->2、<!--[endif]-->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款)2018 年预算数为53.2万元,比 2017 年增加21.55万元,增加40.5%。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
3、城乡社区212款2018 年预算数为56.4万元,比 2017 年增加40.44万元,增加71.7%。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以及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221款2018 年预算数为46.27万元,比 2017 年增加9.68万元,增加20.9%。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以及人员变动。
三、关于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4.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8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万元,比 2017 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与 2017 年相比无变化。
五、关于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如有,请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格式说明)
六、关于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余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7.86万元,占8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万元,占6.71%;城乡社区支出56.4万元,占7.11%;住房保障支出46.27万元,占5.82%,贵南县财政局部门 2018 年收支总预算793.73万元。
七、关于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收入预算793.73万元,其中:上年结余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3.7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八、关于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6 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 年支出预算79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33万元,占96.3%;项目支出29.4万元,占3.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九、关于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201款2018 年预算数为
19.8万元,比 2017 年减少5万元,下降25.3%。主要是( 民政和团委工作经费调至民政局和团委管理)
2、城乡社区212款2018 年预算数为9.6万元,比 2017 年增加0万元,增加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 年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3万元,比2017 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 年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底,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 年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按单位实际收入情况及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书列举
解释,以下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拨款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经费拨款、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
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
入。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
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取得的收入。如**收入,**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收入,
**收入……等。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
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
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
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
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
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类
(按单位实际预算安排情况及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书
列举解释,以下仅供参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
×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
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如……。
……(按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解释)
三、其他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预算单位对所属单位补助发
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财政资金安排的因公
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
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是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租用
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是指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四、部门专业类名词
(以上表格若无数字,仍需公开空表,并做出说明;各部门应
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
可以删除;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单位,必须包括政府性基金收支预
算的数据。)
附件 2
关于省级部门预算公开模板的有关说明
一、本模板由我厅在参考2017年财政部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基础上制定,主要适用于省级各部门参考使用,省级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以往检查出来的问题(逐项核对财监上报中央的系统中的“青海市级(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统计表”),对模板进行相应修改完善,但不得减少本模板相关内容。各市州可参照本模板,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模板。
二、模板中 “塔秀乡人民政府部门” 应按本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的全称填列,如“青海省财政厅”。
三、模板中所涉及具体公开表样可在青海省财政厅官网“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或“预算编审中心”QQ业务群下载使用。
四、公开表格所使用的数据请按照省级“部门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批复的汇总数填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数据可通过部门预算编制系统“查询报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用)-数据浏览-另存为”导出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请按照省财政厅综合处批复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填列;财政拨款收支和部门总体收支数据请按照上述两项预算汇总数填列。
五、模板中带下划线斜体字内容为要求性说明文字,请在列举说明后,删除带下划线的斜体字部分。
六、模板文字中引用的数据应与公开表格的数据保持一致。
公开数据与上年度进行对比时,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
表述为“增加”、“增长”或“减少”、“下降”,并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七、模板所涉及“封面”、“目录”、“概况”、“表格”、“说明”和“名词解释”六个部分为公开时必须具备的内容,其中共性部分的内容不可擅自归并,具有行业和部门特点的个性部分的内容可根据实际自行添加。为增强所公开信息的易读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针对相关收支在说明文字下添加饼状图、柱形图等图表,以直观反映收支的构成和增减变化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