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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南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诚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贵南县人民政府:http://www.lamab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9/15 10:50:16    

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南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诚信体系

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贵南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27

 

 

 

贵南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为增强全县有机产品认证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有机产品认证企业诚信水平大力提升有机产品质量,全力推进我县有机认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全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供给侧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精神,以保障有机产品的认证质量为目的,以规范有机产品生产活动为核心,大力推进有机认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落实企业诚信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诚信监督和惩罚机制,确保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的顺利推进。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进有机生产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有机产品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增强有机生产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诚信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获证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遏制违规行为。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制度建设与宣传引导相结合。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管理规章,完善诚信制度保障;加强企业诚实守信宣传引导,营造诚信环境。

(二)坚持企业责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企业加强诚信制度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行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增强行业诚信自律基础。

(三)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政府主导推动、行业组织实施、企业贯彻落实的多方协同工作机制,对不同行业实行分类指导;注重社会参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坚持失信惩戒与倾向扶持相结合。建立惩戒制度,发挥惩戒约束作用,警示和惩治失信企业:对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以示惩戒,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企业和累犯企业将不得享受贵南县有机产品相关扶持政策。

(五)坚持典型示范和全面推广相结合。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管理体系健全的企业,依据有关标准规范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取得经验和模式后在全行业推广实施。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并协调解决有机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有机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及信息报送制度。检查有机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情况,并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简报和半年、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二)建立有机生产企业诚信管理档案。制定全县统一的有机产品生产企业诚信档案,各有机生产企业根据GB/T 19630-2011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记录文件,确保诚信体系可检查、可追溯。

(三)建立统一的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公开、公正、科学的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建立诚信信息征集披露制度,规范有机生产企业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方式及内容,依法采集及披露有机生产企业诚信信息。实现有机生产企业诚信信息共享,加快建设全县有机生产企业诚信信息平台。

(四)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行业协会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组织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生产经营、倡导文明诚信经商等主题活动,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建立企业失信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加强失信惩戒力度。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执法惩戒力度,建立失信企业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市场退出等惩戒制度。

(六)开展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围绕诚信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诚信意识,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广泛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有机生产企业职工充分认识讲诚信与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诚信管理制度体系,检查企业诚信制度实施;农牧、市场监督等部门完善监管体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组织实施对有机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以工作简报、现场会、专题研讨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机制。

(三)加大科技投入。县农牧和科技局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创建要求展开相关工作,并将部分拨付费用用于诚信体系建设经费。

 

 

附件:1、贵南县农业投入品诚信经营承诺书

2、贵南县有机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书

3、贵南县有机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附件1:

贵南县农业投入品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确保贵南县示范区有机生产投入品质量,保证有机产品生产规范性,确保有机产品认证质量,更好为有机生产企业服务,本单位承诺:

一、坚持 “诚信责任、质量承诺”经营,遵守法律法规,严把质量标准,绝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和假冒伪劣农资。

二、确保农业投入品宣传的真实性,不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强行销售或以欺骗行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农资产品,做到真诚服务,礼貌待人。

三、做好农业投入品的进货和销售纪录;对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实行召回,经销假冒伪劣农资造成损失主动予以赔偿。

四、不向有机生产企业销售有机标准禁用的农资。

五、正确指导农牧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六、自觉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

监督部门:

 

     

 

附件     

贵南县有机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书

 

贵南县有机生产企业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切实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

一、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三、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和相关产品(包括包装材料、容器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同)等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四、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熟悉有机产品认证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和所生产农产品的特性。

五、从事生产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传染病和其他疾病。开展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并有记录,从事生产、管理检测等相关人员符合规定要求并严格按规范操作。

六、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实施从种植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依法制订相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并严格规范执行。

七、严格按有机产品认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八、计量检测仪器或设备准确可靠,按规定经检定或检验合格后使用。

九、有机农业生产投入品的贮存、运输符合规范要求。

十、依法生产经营,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或者以次充好。

十一、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自觉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质量安全检查。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法定代表人(业主):

                   

     

 


附件3:

贵南县有机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发展有机产品是贵南县三江源生态保护的必然选择。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有机产品,是每个有机生产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有机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保证有机产品的质量安全。在此,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准从事生产经营。

二、建立健全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现可追溯,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自我约束机制,绝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有机产品。

三、保证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按有机标准组织生产,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四、确保出厂销售有机产品符合要求。

五、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政府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确保有机产品的有机完整性。

 

法定代表人(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