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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6月27日    

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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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南法政组〔20161号)要求2017年5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贵南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60号),在全县范围开展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一年多来,各乡镇、各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紧盯任务新目标,全面启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重点推出了一批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引领性的示范创建项目,以点带面、上下联动,形成了创优争先、协同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为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带动引领作用,及时总结经验、选树标杆、宣传典型,展现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新风貌,现就做2018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机制改革,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效能,不断扩大法治宣传范围,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二、工作任务

我县示范创建活动主要任务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主要任务分工详见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和台账)

?县政府确定过马营镇、茫拉乡政府及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统计局10个单位为我县2018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7月13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将本部门承担的牵头任务逐项分解,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

部门于7月13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实施方案及工作要点、

任务分工书面报送至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10月31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按照《贵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明确责任,注重开拓创新,争创特色亮点,进一步增强示范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特别是县政府确定的示范创建单位,要选择1-2项较为成熟的工作任务作为示范项目。

(三)自查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0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和任务台账,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逐项对照检查,对示范创建活动进行自查自评。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任务台账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报告、统计数据等进行收集整理,做好迎检评定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1日-11月25日):收集整理示范创建活动中形成的各类相关文件、资料、统计数据和总结报告,于11月25日之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示范创建单位要做好州、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验收评定准备工作。对于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乡镇、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负总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打牢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推进工作机制,特别是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贵南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60号)和贵南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南办发〔2018〕28号)中已经明确的各牵头单位必须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措施,积极协调联络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不折不扣落实职责,确保各项分工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三)加大指导,加强督促问效。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示范创建活动安排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实行阶段性检查,促进示范创建活动科学有序开展。对于工作安排落实不力,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不重视、拖后腿、消极对待、影响工作进度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宣传动员,注重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开设专栏、专题,对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工作重点和好经验、好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加强信息编辑、采集和报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不断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并及时将各类法治政府建设信息稿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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